3.27法制宣传日活动策划书
【活动主题】了解法律知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活动目的】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武汉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动武汉法治更有秩序的发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及律援助与保护中心充分发挥本中心学术优势和实务干练的精神,深入武汉市民中开展普法活动。本中心志愿者本着主人公的身份,本着大学生的拓展创新力,本着法律人的责任感,特此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造福社会,使武汉走向法治,走向和谐。
【主办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及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
【活动时间】2010年3月27日
【活动地点】关西小区
【活动对象】关西小区居民
【人员安排】王雪珊
【活动总监】韩老师、陈婷师姐
【活动宣传】
1、校外:联系楚天都市报、湖北经视或其他宣传单位。
2、校内:联系校报新闻中心、法学院新闻部、文澜新闻网、天爵等。
【活动前期准备】
1、学术部:法条知识学习,宣传单制作及打印。(最迟3月23日完成)
2、外联部:(1)联系关西小区管理处。(最迟3月23日之前完成)
2、联系湖北松之胜律师事务所(王雪珊负责,最迟3月23日完成)
3、宣传部:(1)联系本校校报、法学院新闻中心、天爵(雷雷负责),文澜新闻网。(最迟3月23日完成)
(2)展板、横幅、海报等内容制作。(最迟3月23日完成)
4、内务部:(1)联系司机。(最迟3月23日完成)
(2)联系餐馆,预订工作餐。(最迟3月23日完成)
(3)准备饮用水、当天桌椅、帐篷、笔纸等。(最迟3月23日完成)
【活动当天】
1、 内务部再次联系司机。
2、 外联部再次联系关西小区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律师。
3、 宣传部再次联系本校宣传单位,横幅的悬挂,校内横幅于活动前日挂好,校外横幅当天挂好。
4、 内务部调配人员(本中心男生为主)搬送及摆放桌椅、宣传展版、饮用水等有机物品。
注:内务部负责人确定之后将人员名单及所做事项通知我一声。(3月23日中午之前)
5、 当天法律咨询人员分配:
专题 | 妇女、未成年 | 老年人 | 消费 | 侵权 | 婚继 |
负责人 | 丁吟菲 | 毛敏 | 张承 | 翁德辉 | 郑雅琴 |
其他成员 | 张加正 | 王雪珊 | 雷韵琳 | 郑松林 | 崔向萌 |
张大国 | 沈延凤 | 向贤龙 | 张安婷 | 唐复喜 | |
张玉来 | 乔鸿飞 | 谢璇 | 朱小玲 | 夏江丽 | |
汤英 | 于龙刚 | 王丽 | 翁波 | ||
马海瑞 | 谢慧慧 |
注:以上是暂定,仍可以按照实际需要进行调动。
6、 内务部中午负责联系工作餐。
【活动方式及流程】
1、 7点30准时在法援集合。
2、 到达宣传地点后,各成员按照事先安排的事务负责物品的悬挂和摆放。
3、 在宣传地点设置五个咨询台,提供法律知识的咨询。
4、 悬挂横幅。一副悬挂在校外,一副悬挂在校内,一副用于签名活动(具体负责人员由宣传部负责确定,于3月23日中午之前手机通知我)。
5、 摆放展版,供市民观看学习。
6、 发放宣传单。上已提过,各小组负责人负责将发放宣传单的人员确定下来通知我。
【活动结束后】
1、全体同学负责清理现场。
2、调研部负责问卷的整理、分析及总结。
3、宣传部负责攥写新闻稿。
4、每个部门负责人负责收集各个部门成员的意见,并且形成书面意见交由总负责人。
5、总负责人一个星期内做好本次工作活动总结。
6、主要联系人可以通过书信或电子信件答谢关西小区管理处和律师、或前来帮忙的研究生师长及本校宣传单位。
【经费预算】
所需物品 | 宣传单 | 横幅 | 展板海报 | 展板 | 饮用水 | 工作餐 | 租车 | 纸杯 |
单价(元) | 0.1 | 60 | 5 | 2 | 1.5 | 8 | 200 | 0.01 |
数量 | 800 | 3 | 50 | 110 | 70 | 50 | 1 | 200 |
版权所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文治附楼三楼 邮政编码:430074 站点访问量: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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