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实验教学中心被授予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

作者:admin2010/05/10 12:00浏览次数:3021

   
 
日前,我校收到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的通知文件(鄂教高【2010】7号),法学实验教学中心经过学校申报,专家评审推荐,经湖北省教育厅审核,正式被授予为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
开展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建设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促进高等学校探索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是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将以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命名为契机,利用创新活动基地这个平台进一步深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广大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科学研究、创造发明、学科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提供舞台创造条件,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同时,结合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各项创新活动,创新创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使其形成法学实验教学中心新的特色与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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