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法学创新教育与实践教学研讨会在山东烟台成功举行

作者:邹楠2016/09/01 12:00浏览次数:383

       由南京奥派信息产业股份公司与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共同发起的“2016年全国法学创新教育与实践教学研讨会”,于2016年7月25日在山东烟台召开。本次研讨会以“司法改革背景下的高校法学创新人才培养、高校法学教育信息化建设、法学案例教学的实践与探索”为主题。邓晓静老师、方玉珍老师代表我校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参加了此次会议。
       出席会议的还有来自山东工商学院、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烟台大学等多个学校多位法学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
       会上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院长陈金钊就法治思维、法律方法课程设置与统一法律职业考试改革进行了发言,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就我国法学教育改革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我校邓晓静老师分享了关于法学实验教学的探索,对于法学实验教学进行了界定,还提出了进行法学实验教学的目的在于养成学生的法律职业精神、深化学生的法学理论素养、锻炼学生的法律实务技能以及验证和提升传统教学效果。

 
       本次研讨会中各位专家畅所欲言、有很多关于法学创新教育与实践教学的新信息,对于我国法学创新教育与实践教学未来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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