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肖志远副主任、邓晓静秘书长参加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与建设能力提升研讨会

作者:2017/07/28 03:11浏览次数:293


2017715日至17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与建设能力提升研讨会”在黑龙江大学举行。此次研讨会由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文综组主办,辽宁大学文科综合实验中心协办。

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教育部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文综/考古/法学/教师教育/心理学/语言/虚拟仿真)学科组的有关领导和各相关成员单位纷纷派出代表参会。与会期间,大家济济一堂展开了广泛而热烈地研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副主任、法学院肖志远副院长,法学实验教学中心邓晓静秘书长作为我中心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上,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工作委会主任张新祥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新的形势下对人才培养的不容忽视的作用,希望参会人员献计献策,以促进更加有效的培养机制的建立。

本次会议的议题包括这样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详细解读教育部的两个重要文件:《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接着对2016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考核评估工作予以总结;在随后的议程里,北京大学、南开大学、中山大学、东南大学、北京邮电大学、辽宁大学、北京联合大学等文科综合实验教学的负责人和相关老师从各自学校实验教学的经验出发,就示范中心实验教学的典型案例、虚拟仿真实验课程与资源建设、管理与建设能力提升进行了深入地经验交流。

我校法学实验教学中心秘书长邓晓静老师,受中心主任、法学院徐涤宇院长和肖志远副院长所托做了题为《法学实验教学的规模化与系统化》的主题发言,向与会的全体代表简明扼要地介绍了我中心在法学实验教学方面积累的经验与取得的成绩,并展示了我们正在升级换代的新型法学实验教学软件的成果。

会议最后,各学科组分组讨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法学组各成员单位经过仔细斟酌和充分协商,确定中山大学与我校为法学组的负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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