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开放时间:教学周,周一至周日08:00——21:30。

法定节假日以及寒暑假需要特别预约。

注意:

1.中心场地专用于法学实验\实践教学活动。在优先满足法学实验\实践教学前提下,借用场地从事其他素质教育、科研等活动用途,需经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审批。

2.长时间借用实验室的,使用师生根据需要签订“安全责任书”。

3.申请借用文治附楼实验室,请联系实验室管理人员,联系电话:88386986。

4.申请借用模拟法庭二和模拟法庭三时需要下载“模拟法庭借用申请表”,并联系模拟法庭管理人员,联系电话:88386180。

注意:

1场地使用完毕应当恢复原状,并认真清扫干净;严禁借用中心场地进行非法活动。

2.凡借用时间、事由、参加对象等主要信息发生变更,必须重新提出借用申请;借用取消,须及时到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3.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会例行检测设备运行状况,但因人员及经费问题,无法确保立即处理设备故障,敬请谅解。

4.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只出借实验室场地,不提供纸杯、纸、矿泉水等相关活动用品。

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场地使用责任人安全责任书.docx


           模拟法庭借用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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