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应邀参加湖北经济学院法学实验教学系统培训学习会

作者:2024/07/05 10:21浏览次数:10


71日上午,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法律诊所实验实训中心法学实验教学系统培训学习交流会成功举行。我校法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执行负责人疏义红老师、李岩老师应邀参会,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副院长黎桦教授、实验实训中心主任何再涛、经济法系主任郑雅方,部分授课教师郭砚君、邓沁婷、张静、张瑞以及研究生代表张嘉宁、崔景蕊参与。

本次培训交流会议为满足湖北经济学院2024年小学期本科课程教学需要以及法学院教师创新教学技能需求,深入贯彻湖北经济学院对于提升教学质量与创新教学模式的坚定承诺,确保课程内容的前沿性、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和学生学习体验的深度与广度。

疏义红老师围绕“法学实验体系简述”和“单边建构与回应实验”为主题进行本次法律实验教学系统培训,首先介绍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的基本情况以及LETS系统至今的研发历程,随后重点围绕“法学实验三门类”展开对于法学实验教学的系统讲解。他指出,法律思维培育实验体系的构建要实现初阶、中介、高阶的逐步进阶,并以“以防抵债案”实验为例,为在场的老师同学们重点详解单边建构实验的全过程和具体操作步骤,通过详细的图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李岩老师也从三个方面表达了自己对法学实践教学现状的思考。

交流环节,湖北经济学院教师根据各自授课的具体内容提出了操作过程中面临的困惑,疏义红老师与李岩老师根据法学实验教学系统实践中的具体情况一一进行解答。随后双方分别从教学理念和方法、教学难点重点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讨论,重点包括如何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包括校企合作、法律诊所、实习实训等,为学生提供更多接触真实法律案件、锻炼实践能力的机会。

本次培训交流会为双方提供了一个交流学习、合作发展的平台,成效显著,取得了圆满成功,未来双方将进一步加强法学实验教学方面的深入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法学教育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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