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心场地专用于法学实验\实践教学活动。在优先满足法学实验\实践教学前提下,借用场地从事非实验\实践教学活动用途,需经所属单位审批。严禁在实验室场地进行非法、违背公序良俗和一切与申请事由不一致的活动。

    2.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规范操作,确保用电安全。禁止在实验室内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接线板不宜直接置于地面。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明火。无人监管状态下,应切断充电器(宝)的充电电源。

    3.加强安全意识。严禁在实验室内会客、吸烟、就餐,不得在实验室内蒸煮食物。不得在实验室内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在实验室内过夜。

    4.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会例行检测多媒体等设备运行状况,但因人员及经费问题,无法确保即时处理所有故障。对此,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不承担相应后果。

    5.课外借用实验室,采取自助模式。使用结束后,请规整桌椅、清理卫生(223有工具)、垃圾带走、关设备、关灯、关空调、关好前后门窗。最迟在22:30点之前离开实验室,离开实验室时关闭空调、大屏等电器、关好前后门窗等。请务必带紧实验室前后门,否则工作人员无法远程锁实验室门。

    6.对违反学校或实验室相关规定的责任人,实验室有权收回相关实验室的使用权,严重的上报学院、学校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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