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工作报告

作者:2012/06/26 12:00浏览次数:3504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现在,我代表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09级全体志愿者,向大家作工作报告,请大家审议。过去的一年,在王均平主任地领导下,在韩桂君老师的指导下,在诸多热心公益的老师的支持下,在09级志愿者的共同努力下,中心这一年在各方面都做了很多努力和新的尝试,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利用法律知识,服务弱势群体

为社会弱者提供法律服务,是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本学年度,中心共接待来电、来信、来访咨询案件306件,出具各种法律文书共50余份,案件诉讼代理共16件,收获当事人锦旗两面。

二、重视内部制度建设

1、结合实际情况,中心本学年度修改了章程,进一步规范志愿者的行为,提高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

2、改革例会制度,例会由案例讨论会和专题报告会两部分组成。本学年度,一共召开30余次例会,不仅解决了中心工作中的许多重大问题,而且有效地提升了志愿者的理论水平,提高了法律援助的质量。同时,在例会上,中心成员互相报告工作、畅谈设想,交流对研究课题和研究成果的意见。

3、中心非常重视对志愿者实务技能地培训。2011年6月23日,中心邀请黄勇老师为志愿者做律师职业技能培训。9月8日,王均平主任指导志愿者学习和讨论李昌奎案。9月18日,今天律师事务所韩星律师指导志愿者如何进行案例分析。10月20日,中心邀请汉江中院陈先锋法官进行民事实务讲座。12月18日,来自美国的职业律师Clause Sitte先生,与法援志愿者交流其从事反家暴法律援助工作的经验。2012年3月17日,就职于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的曹林、耿义、何小风三位法官与法援志愿者进行座谈交流。4月17日,洪山区人民法院余翠兰法官为志愿者开展“民告官应诉技巧”讲座。4月26日,晨丰律师事务所姬建生律师为志愿者做讲座。5月20日,君合律师事务所李泽宇律师为志愿者做律师职业讲座。

4、宣传方面,我们以法学实验教学中心法律援助板块为主,中南法援人人网和法律博客为辅,全方位的宣传法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校内外媒体对中心广泛报道,法学院新闻中心、校报、校广播台等校内媒体对中心举办的李昌奎案学术沙龙活动、法官讲座和12.4法制宣传活动进行了全方面的报道。校外媒体方面,2011年8月13日《武汉晚报》对中心进行了采访,并做《大学生志愿者:手捧书卷,肩挑道义》报道,12月2日,湖北电视台公共频道《新闻全天候》对中心在南湖社区的法制宣传活动进行了报道,12月4日,《新闻360》对中心在起义门社区的法制活动进行了头条报道。2011年12月30日,《长江商报》以题为《用法律发声,帮弱势群体呐喊》,对中心进行了年终特刊报道。2012年3月15日,武汉工商局网站刊登了中心3.15活动的情况。

三、依托中心资源,开展博雅教育、诊所教育

1、博雅教育是2009年由韩桂君老师开设的公益项目,现有09级、10级、11级三个年级的学生。2011年12月8日,中心邀请刘纯泽老师为博雅教育的学生进行了《大学》的讲座。

2、中心率先在国内开设法律诊所教育课程,本学年度法律诊所课程开设5个课堂,深受同学们的欢迎和喜爱,两次报名人数均在200人以上。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诊所课堂现也已经招新结束,本次开设5个诊所课堂,报名人数更是高达554人。

四、开展对外交流,扩大中心影响力

1、加强与律师事务所的合作,本学年度中心合作的律师事务所有,今天律师事务所、中和信律师事务所、晨丰律师事务所、炽生律师事务所。

2、进一步与社区合作,在与起义门社区进行大学—社区共建的基础上,我们还与南湖社区、长江街社区进行了普法宣传活动的合作。

3、加强与其他高校法援的联系,本学年,我们到过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进行交流学习,与西南财经大学法律服务站、华南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苏州大学法援进行了网上交流。

五、开展普法宣传,弘扬法制精神

12.4和3.15普法宣传活动进社区是中心传统的特色活动,本学年在秉承中心一贯优良传统的基础上,有所创新。12.4法制宣传活动分为两期进行,第一期于12月2日在南湖街与司法所合作进行,第二期是在关山街长江社区和紫阳街起义门社区同时进行。3.15活动与洪山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洪山局法院、洪山区司法局等20多家单位合作,于群光广场举行。

六、继续办好《法学实验》、《中南法援》期刊

本学年,中心编写了第8、9期的法学实验期刊。第二期《中南法援》邀请了张中华书记、吴汉东校长等担任顾问,现也已经编纂完成交付打印。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这一年中,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心不断有新成果、新进步,但是,在实践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首先,中心的工作人员主要是学生,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都相对欠缺,需进一步提高办案素质。其次,法律援助的综合性、连贯性也须进一步加强,以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

最后,我衷心地向为中心辛勤付出的王均平主任、韩桂君老师,表示诚挚的感谢!向郭倍倍老师这样一直关心和支持中心发展的各位老师,表示诚挚的感谢!向一直帮助我们的08级的所有师兄师姐,表示诚挚的感谢!向热心公益、默默奉献的09级志愿者们,表示诚挚的感谢!

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

2012年6月22日

(撰稿人:陈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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