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雅教育项目自开展以来,一直秉持着“博学优雅、公民精神、国际视野、技能卓越”的教育理念。为更好地推进学校建设法学一流学科,博雅教育项目始终坚持以培养高素质、全方位发展的优秀法学生为目标,不断创新法学实验教学,探索出包含体验式,阅读式教学法在内的多种法学教育方法。
读书会作为博雅项目的重要活动之一,立足人文学科基础,以融合古今中外人文教育理念为基本思想,帮助同学们在书籍中提高自我水平。
2018年3月10日中南法援16级读书会在南湖校区顺利召开。本次读书会主要讨论的书目为季卫东的《法治秩序的构建》和《宪政新论》。
《宪政新论》
王璐同学首先说到:“中国传统秩序原理”是季卫东提出的重要概念,是季卫东从中国近两百年的法制改革进程中思考得出的结论,目的是解释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中困难发生的原因。季卫东的法治程序理论是当代的法制现代化理论的一种,是中国法理学的重要构成部分。就像本土资源论对于苏力教授一样,季卫东的程序主义理论是他的核心思想。季卫东的程序主义不能简单地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角度去理解,他的程序主义多是以法理视角所进行的宏大叙事。季卫东分析了中西方在秩序原理上的不同,又结合了前现代、现代、后现代三个维度,创制了新程序主义法学理论,这一理论主张以程序的改良实现中国法制现代化。
汪颖宁同学主要从社会性质以及社会公正两方面,对比了“新自由主义”与“新左派”对中国现状所持的两种不同的观点。
赵安超同学认为中国目前所存在的问题,归根究底是政治上缺乏民主宪政和现代性,特别是从公民的基本自由权利来讲,基本权利本身并不缺乏,缺乏的是对于它们的保护,因而他呼吁要从政治改革上着手,全面落实和保障个人的“消极自由”,特别是对财产权的保护。
马惜惜同学主要分析了中国法律程序的缺陷,认为法律程序中的不合理会限制实体法的生成和进化机制。中国的法律程序建设的确有了长足进步,但是法律程序的制度化进展还是不能令人满意。
张星星同学主要分析了中国的法治秩序,她认为,中国社会在今天其实是有序的,至少不是那么无序。只是很多情况下适用的并不是法律。一个很好的例证就是当前中国制定了大量的法律,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已经建立起来了,但是在法律层面来看又存在种种无序状态。
杨欣桐同学主要谈了她对法律解释的一些思考,她认同“追求公平正义是法律解释的落脚点”这一主流观点,但她认为公平正义是个很抽象的概念,如何实现或者努力靠近这种目的则是需要一定技术上的操作或者说是一种技术上的选择问题。
刘亚禾同学首先分析了两种法治观,指出从中国近代化转型的历程来看,中国制度变革的历程就是从前一种法治观转向到后一种法治观的历程。接着刘同学阐释了国家强权机制之下为何要实现法治化、如何实现法治化的问题,以及在我国地域、价值、规范多元差异下如何实现程序及实体公正。
方明同学主要就“宪政”一词进行解释,并对宪政的转型和护宪发表自己的观点。
《法治秩序的构建》
陈光同学对全书的内容进行了概括,认为这本书旨在通过对西方各种学说与制度的批判性研究,进而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实情的法治途径。
袁明慧同学主要谈了现代程序构建的价值,她认为程序正义和实体公正可能发生冲突,我们既不应当一味地牺牲程序价值来实现利益,也没有必要刻意地将程序正义打造成实体公正的上位价值。
谭霖浩同学主要讨论了法律程序这一概念:“程序决定了法治与恣意的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目前法律程序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有节度的自由、有组织的民主、有保障的人权、有制约的权威、有进取的保守”都离不开法律程序的调整与规范。
本次读书会至此圆满结束。
下次读书会时间为3月24日,讨论书目为涂尔干的《自杀论》、《社会分工论》、《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和贺卫方的《司法的理念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