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教育 | 湖北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课堂教学观摩活动圆满完成

作者:钱文怡2018/09/17 04:42浏览次数:10

2018910日晚七点半,湖北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课堂教学观摩活动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泰楼408教室举办。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是模拟接待当事人,活动由韩桂君老师主持,李寅和陈晓华律师进行现场点评。

四组模拟接待当事人

本次模拟会见当事人活动分成四组进行,由各组负责人选取真实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模拟,律师在事先不知情的情况下会见当事人。四组律师在20分钟内根据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给出接待意见。模拟接待过程中,扮演当事人的同学激情投入表演,绘声绘色地叙述事实,引发同学们的阵阵欢笑;接待组同学耐心询问,见招拆招,面对当事人的刁难毫不畏惧,沉着应对,整个课堂洋溢着思辨与愉悦的氛围。

律师点评

在律师点评环节,李寅律师指出律师的工作是要从当事人的陈述中摘取意见,根据证据还原事实,并挑选事实来实现当事人的最大利益。但同学们在接待当事人时却忽略了最基本的问题,即没有先厘清案件的基本法律关系,例如应当先询问清楚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及的公司名称和相关企业信息,从而确定由哪个法院管辖。

李寅律师还指出要想让律师咨询成为有效咨询,应遵循“事实—因果关系—法律评价”的步骤。先收集有效信息,并针对当事人的提问做出有效回答,同时梳理当事人可以提供的证据,以及哪些证据可以通过调查取证获得,继而将法律评价反馈给当事人,再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供当事人选择。律师唯有展现出自身的专业性,才能赢得当事人的信任。最后,李寅律师将接待当事人的要点进行了归纳。

陈晓华律师强调接待当事人是基本功,是律师成长的第一步。作为律师需要开门见山,要求当事人告知诉讼请求,继而确认能不能提供帮助、诉讼是否能进行。在分析案情时要把握案件的关键点和证据,当事人已有什么证据,还欠缺什么证据,用证据来还原事实,让法律事实接近客观事实,站在当事人角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将法言法语用通俗的语言向当事人进行表达。

韩老师总结

韩老师从本次模拟会见当事人的任务、环节,技巧和特殊情形的处理进行了总结。模拟接待当事人的任务是要了解当事人的诉求,为当事人解答。在会见过程中,律师应按照了解案件事实、了解诉求、收集证据、法律评价的步骤进行,要通过细心的回答和解释,建立良好互动的氛围,以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律师所具备的专业知识、沉稳大气的风度也会给自己加分。与此同时特殊情形的处理在接待中也尤为重要,律师在接待当事人时要学会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并克服语言不通等障碍。

本次教学观摩活动圆满完成,感谢每一位同学的倾情参与,也感谢李寅、陈晓华律师以及韩老师的悉心指导。同学们在亲身的实践中逐步了解并掌握了接待当事人的步骤和技巧,相信每位同学都在本次活动中受益颇多。通过本次活动,同学们也体会到互动式教学和体验式学习是最有效的教与学,有利于实现教学相长的目标。


撰稿:钱文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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