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践出发,论一个公诉人的自我修养

作者:梅金鑫2018/12/06 04:51浏览次数:44


20181123日上午,根据法律硕士培养目标的需要并结合法学实验课程教学的实际,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和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共同为法律硕士2018级的广大同学组织了一场关于检察官的职业素养形成的专题讲座。法学实验教学中心的秘书长、正在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的邓晓静老师专门聘请了江汉区人民检察院的尹国传检察官担任本次讲座的主讲人。作为一名优秀的员额制检察官,二十余年的法律职业生涯、尤其是多年出庭支持公诉的丰富经验,使得尹检察官对于一名称职的公诉人所应具备的职业修养有着深切的直观体验。惟其如此,他的以“论一个公诉人的自我修养” 为主题的讲座就显得格外的真切和生动,引人入胜。

讲座伊始,尹检察官运用风趣幽默的风格热忱地与同学们分享了自身的工作经历,同学们也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现场笑声和掌声不断,气氛热烈而融洽。



本次讲座,还是以公诉人职业素养的养成为核心。尹检察官从实践出发,认真总结了多年的公诉经验,为同学们解析了检察实务中,办理不同案件的公诉具体流程、进行证据审查等要求与技巧,并挑选出具有代表性的案例,细致入微地评析了检察文书、特别是起诉书的制作技巧等专业技能。由于深入浅出、细致入微,同学们感到受益良多。

在讲座中,尹检察官还鼓励同学们多参与实践,并邀请大家到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实习。还有同学就对公诉实务感兴趣的问题向尹检察官提问,尹检察官一一耐心解答。



在本次讲座结束之际,主持人邓晓静老师做了综述性的发言。她对同学们寄予了殷切的期望,同时表示会继续联合两个中心的力量,提供更多的聆听讲座的机会,创新课堂教学模式,让同学们真正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她还激励大家积极参加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锻炼培养自身的实践能力。












版权所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文治附楼三楼    邮政编码:430074    站点访问量: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