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梁亮)法律文书的制作对于法律执业人员而言,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实务技能,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是其安身立命的根本。为切实提高法科学子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同时,也为进一步丰富法学实验教学的方式方法,我中心的秘书长邓晓静老师在自己的《法律写作》课程教学过程中,特别邀请了我们的校友——北京市立方(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卜小军律师利用线上教学平台,在线为因受疫情影响暂未到校的法硕1901班的全体同学讲授了一堂既生动又实用的知识产权法律文书课。
在授课之初,卜律师就谆谆告诫同学们,制作法律文书既是法律工作者的入门功夫,也是其基础的核心技能,能够外化为一个法律从业人员的外部形象,成为检验其职业水平的标准。
在线上,卜律师主要围绕起诉状、调查取证申请书、代理词、答辩状、管辖异议申请书、质证意见、上诉状等六种法律文书的结构模式及其内容写作展开教学,期间不断地结合其承办案件的法律文书为同学们作指导说明。在介绍了律师法律文书的基本概念之后,卜律师通过众多实际的例证,向同学们从语言、证据、叙写重点、定义和排版等六个方面罗列了见习律师在执业初期制作法律文书的常见错误,让大家更加直观地了解和规避这些错误,从而避免再犯。
作为一位知名的知识产权律师,卜律师为同学们解析了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以及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说明知识产权法律文书由于其案件的特殊性,较之一般的民事法律文书有着较大的区别,制作时应加以重视。
他还特意挑选了非诉文书当中最具有实务意义的方案建议书和法律意见书展开讲述。这两种文书不仅能够体现一个知识产权法律执业人员的专业水准,而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建议书与法律意见书,能够为后续法律工作起到推进作用。
在课程结束之际,卜律师根据自身的实务经验总结到,律师制作知识产权法律文书以实用为原则,客观真实地书写,忌搅和,忌猖狂,忌轻浮,忌情绪化,所写应文书便于阅读,结构清晰,层次分明,逻辑性强,要准确地反映商业目标与案件目标。
卜律师的授课内容详实细致,而且理论紧密联系实际,同学们深感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