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法律诊所课堂学习感受

作者:2022/05/18 11:12浏览次数:10


班级:法2114                姓名:查好    学号:202021040381

时光匆匆,法律诊所课堂在本周告一段落了。如今回头去看,实在是感慨万千。我当初只是在韩桂君老师的大力推荐下懵懂无知地加入了诊所课堂,却不曾想法律诊所的实战练习会给我这个法学初学者带来如此大的裨益。

在我看来,诊所课堂与普通教学课堂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学生的主导作用与前所未有的全体高参与度。正如韩桂君老师所言,理想的诊所课堂应当是老师尽量少地发言,仅在必要时刻起到引导作用,而主要课堂活动内容完全由学生掌握。因此一次课堂的精彩与否,大多数情况下并不由教师的讲解精妙与否决定,而是由学生们投入的程度、讨论积极性、前期准备工作的完善程度等因素来决定。

既然学生成为了课堂的主导者,那么在普通教学课堂中通常由教师进行的类似“备课”的前期准备工作便需要由学生来完成。律师技能对于尚未接触过事务工作的“法学幼苗”而言实在是过于未知的一片领域,我们过去的知识不可能涵盖如此专业化的信息。因此,每次课前的准备,即在上课之前完成上节课末尾老师布置的下次课任务是非常重要的,换言之,第二次课的全部内容就是以上次的课堂结束后学生在课余时间内学习的相关内容、查找到的相关资料、制作的宣讲材料作为载体才得以开展的。

我本人也是第一次参与这种类型的课堂,全程由学生的讨论、模拟实战等环节的进度来掌握课堂节奏意味着每一位同学的参与都至关重要。这也导致了形式上诊所课堂的最明显特征:小班教学、高质量参与。小班教学是诊所课堂得以开展的最基本原则,其原因是显而易见的——即使我们课堂中仅有四个小组、19位同学参与,然而每次的上课时间也完全不够!每个小组每节课都有展示的工作、每个成员都有发言与展示的机会、每个环节几乎都需要预留讨论的时间,这就决定了如果需要在较为合理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就必须限缩课堂人数。

尽管说在宏观上限缩人数是出于时间与场地等现实限制上的无奈之举,但我却由于小班教学模式而有了意外收获:与全体的小组成员以及其他小组的大部分朋友都建立了良好坚固的“革命友情”。我们一同共事,就实务案件分析可能适用的各种法条,为权益受损的当事人声张正义,为减少己方当事人的损失而殚精竭虑,为“劳动者保护”而奔走呼号。我们在律师实务的学习、演练过程中一同成长,从对于民事诉讼一无所知、一片茫然,到能够站在法庭之上演练出完整的开庭过程的同时尽己所能维护己方当事人的利益。短短一个学期之内居然能有这样巨大的成长,我也非常惊讶。在收获实务技能之余,与“同事”们逐渐建立的默契合作关系与深厚友谊也使我感激不已。

此外,对于我本人而言,最大的收获莫过于在表达能力上的巨大成长。参与法律诊所课堂之前,我是一个沉默的、羞于表达的“做题家”。过去我不擅长任何面向公众的讲话,更遑论自如地表达自己的思考或观点甚至是激烈地与其他人辩论。因此我也时常担心,选择了法学专业的我却并不拥有和其他同学一般伶俐的口齿与快速精准的思维能力,或许很难在律师行业中站稳脚跟。

实际上我的弱点在第一次参与诊所课堂时就被体现得淋漓尽致。简单的自我介绍也被诠释得非常失败,原因自然是我极差的临场应变能力、薄弱的心理防线与不明所以的羞涩感。而在每一次课的锻炼中,“公众讲话恐惧症”已经有了很大程度上的好转。我从“必须要在诊所课堂上发言”的心态转变成了“我想在诊所课堂上发言”,每一次的小组讨论我也积极参与——我甚至控制不住自己的表达欲望!这是多么喜人的收获。这样的转变也让我在大一第二学期的课堂表现与第一学期时大相径庭:我积极参与了几乎每一次的课程pre、在每一个可以发言的课堂上都积极参与了发言。不仅仅是为了更高的平时成绩,也出于锻炼自身的目的,更重要的是,我从内心深处克服了这样一种莫名的恐惧,使得我从根源上“乐于表达”。也希望在不久的将来,通过每一次的发言锻炼,我能成长到“擅于表达”甚至是“擅于辩论”的阶段。

在接下来的学习过程中,我也将利用好在法律诊所课堂中收获的各项能力来更好地适应强度更大的学习进程。大二在即,不想说下个学期更加努力,应当从此刻开始就加倍努力。总之,法律诊所课堂开启了大学生涯的新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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