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陈思华)2022年10月12日下午,基于法硕培养方案的特色与《法律写作》课程的设计,法学实验教学中心秘书长邓晓静老师专门邀请湖北敬卓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林晓璐律师为我校法硕2203班的研究生讲授刑事案件的辩护技能专题。
林晓璐律师是我们的校友,曾在武汉市基层检察机关工作多年,工作期间先后获得“武汉市优秀公诉人”、“区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从检察官转变为律师之后,执业10多年来,林律师专注于刑辩领域,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件,所办理的案件曾被评为“湖北省法律监督精品案例”,并多次接受湖北经视《经视直播》、武汉电视台的采访咨询。
林律师结合自身办理的经典案例和办案实际,开启此次授课。她以律师刑事辩护目的、刑事辩护流程以及具体案例分析为重点来展开。讲授中,林律师介绍了刑事辩护的两种类型:一是无罪辩护,这是当事人及其家属最想得到的效果,但对于律师来说却是极具挑战性的。林律师解析了无罪辩护结果的三种情形,即公安撤案、检察院不起诉和法院的无罪判决;二是有罪辩护(包括轻罪辩护和罪轻辩护),也包括三种情形,即公安变更羁押措施、检察院相对不起诉和法院裁判。
之后林律师向同学们解析了刑事辩护的流程,让大家对辩护过程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与同学们互动时,林律师问哪些过程相对更重要,有同学回答是阅卷、确定辩护意见和开庭,林律师对此表示肯定,同时补充说:“其实接待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是后续辩护过程的前提。在这个过程中要展示出你的自信和专业能力,让当事人或其家属充分信任你。”说完,她挑选了三位同学在课堂上演示律师的接待场景,并对一些经典案例(如昆山反杀案、张玉环案)和自己辩护的案件从实体与程序上进行了较为细致的讲解。同学们受益良多。
结束本次课程之前,林律师引用了特鲁多医生的名言勉励大家:“有时治愈,常常帮助,总是安慰。”她说这虽是对医生的描述,其实律师对待当事人及其家属亦是如此。同学们很受启发。
在最后提问环节,有同学问及检察官和律师职业的不同之处,林律师回答道:“检察官主要是代表国家打击犯罪,而律师是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两者是殊途同归的,都是为了推进法治的进程和维护司法公正。”
林律师的刑辩技能讲授深入浅出、条理清晰、趣味横生,充分展现了她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精湛的实务素养,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
此次刑辩技能课,加深了法硕专业的学生对刑事辩护的理解,拓宽了同学们看待法律问题的视野,激发了大家从事律师行业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