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简介

作者:2009/11/28 12:00浏览次数:4684

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简介
      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美国福特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00年5月在吴汉东校长、陈小君副校长的关心指导下,由彭锡华博士发起设立,现由王均平教授(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韩桂君副教授(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负责。中心凭借学校法学院强大的智力资源,由精通法律理论和实践的法学专家、学者和一批专业基础扎实、责任感强、吃苦耐劳的法学院高年级学生组成,是一个开放的民间公益机构。
      中心成立伊始,便确立了“一面法律之盾,一颗仁爱之心,一双援助之手”的基本理念,秉承“维护社会正义,力求司法公正”的宗旨,竭力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高质量的无偿法律服务。中心同时致力于培养兼具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形成了教学、实践、服务三位一体的先进的法学教育模式。
      由于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传统的教学方式往往与实践相脱节,与实践存在着一定得距离。为了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中心借鉴国外同类型机构的先进经验,率先在学校开设了“法律诊所”课程,推行“诊所式教学方法”。这种教育方式的核心在于引导学生在实践中主动学习,通过诊所课堂和真实的会见、调查、谈判、调解、诉讼、代书等训练,使中心的学生能够在学习法律理论的同时提高自己对法律的运用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积累实践经验,同时增强学生对法律的兴趣以及维护社会公正的社会责任感。
      作为学校服务社会的窗口,中心的日常工作主要为社会提供法律咨询和案件代理。到目前为止,中心共接待来访者8000余人次,回复电话、信件2000余件次,代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其中包括创中国民间法律援助标的额之最的阳新县8岁儿童石某某高压电电击人身损害赔偿案;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湖北某船厂150余名职工房屋纠纷集团诉讼案等重大案件),受益人群遍布全国各省市。中心通过这一系列活动。实现了尽最大努力 ,为最需要法律服务的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以实现维护社会正义,促进社会稳定的目标。
      中心在提供个案法律援助的同时,还积极面向全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致力于提高公民和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权利意识,教育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每年中心都会根据不同阶段,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定期组织专门性综合性的普法活动,将法律送进社区、送进农村。自成立以来,中心已经在武汉、黄石、襄樊、宜昌、广东湛江等省内外的许多城市以及农村,开展了30多次大型的义务法律咨询及普法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万多份,接待当事人3000余人次。中心开展的这些活动,身手社会各界的好评,扩大了中心的影响力。
      中心同时利用自己的科研优势,选取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问题进行调查和研究,积极为政府献计献策,推动问题的解决,从而促进个体权利的实现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中心先后进行了“武汉市外来劳工权利保护”、“湖北省农村食品安全保护”等大型调查和研究,,积极开展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合作,通过培训、研讨、建议等形式反映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中心积极开展与国内外法律援助机构和相关的合作与交流。目前,中心已与美国、英国、加拿大、瑞典、丹麦、香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数十个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与国内多家相关机构进行了密切的协作。在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中心发展迅速,成效显著,现已在社会上具备了较大的影响,拥有较大的知名度,包括美国华尔街日报、中国青年报、湖北电视台、湖北经济电视台在内的20多家新闻媒体对中心进行过宣传和报道。
   “物质财富的拥有可以有先后之分,司法正义的获得不能有先后之别。法律援助,让人人都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作为学校服务社会的窗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将一如既往,关注弱势群体,为实现司法公正、推动法治建设而继续努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目前下辖以下几类项目:
(一)   诊所式法律教育项目(Legal  Clinical Program)
该项目下设民事法律诊所、劳动法诊所、地方立法诊所、证据法诊所、反家庭暴力工作组,环境保护调查工作组,在诊所教育的基础上,中心一方面向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一方面尝试法学教学改革。
(二)   社区法律服务项目(Community Legal Service Program)
该项目主要与武汉部分社区合作,直接向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三)   教学实习项目(Field Placement Program)
该项目旨在提升法科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开拓视野,包括模拟法庭以及国际和校际交流等。目前中心已经派遣大批学生赴湖北各地以及北京、上海、厦门、西安等地进行实习和交流,并且已连续三年派学生赴香港实习考察。同时,中心是法学院学生的毕业实习基地。
(四)   中港法律服务项目(China—Hongkong Legal Service Program)
该项目旨在与香港社区组织协会、香港民权教育中心合作,建立中港法律服务网络,向在内地的港人提供法律服务。
二、法律援助中心现主要设置以下部门:
   1.学术部:法条和法律知识点的整理;法援读书会组织;疑难案件的法律知识收集;
   2.社会调查部:调查研究的职能;提供素材的职能;法律援助的职能;
   3.外联部:肩负着法援主要的对外联系工作;发挥主观能动性,争取社会对法援的财力援助,为法援工作创造物质基础;
   4.内务部:中心日常开支、代理案件相关费用及其它账目的管理工作;确保中心所需用品及其它事务充足,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活动开展工作;协助监督实施中心的值班制度和考勤制度;会议记录的管理工作;档案、案卷及其它文书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图书的管理工作等;
   5.诉讼部:负责决定法援中心案件在各诉讼小组中的分配,对未按预期完成规定工作的,按照《案件代理规程》及时收回案件并分配给其他小组;负责指导各诉讼小组的办案工作,对各类诉讼文书慎重审核,特别是要提交法院等国家机关的法律文书,诉讼部负责人应当审阅;负责控制案件进度,并负责对各小组案件进程报告的审查和案卷材料的管理;
   6.信息部: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
   7.宣传部:作为对外宣传的窗口,负责中心的宣传、招新等事宜。
三、中心指导老师简介:
      王均平,男,1957年出生,硕士,教授。侦查学、治安学专业硕士及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司法鉴定中心主任,李昌钰法庭科学国际交流中心主任,社会公益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犯罪与侦查行为研究所所长。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侦查行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犯罪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保卫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培训部部长。主要研究方向:治安学、侦查学、犯罪学、刑法学。已出版著作16部,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主持研究国家级课题1项;省部级课11项。 王均平,男,1957年出生,硕士,教授。侦查学、治安学专业硕士及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司法鉴定中心主任,李昌钰法庭科学国际交流中心主任,社会公益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犯罪与侦查行为研究所所长。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侦查行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犯罪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保卫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培训部部长。主要研究方向:治安学、侦查学、犯罪学、刑法学。已出版著作16部,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主持研究国家级课题1项;省部级课11项。
      韩桂君,女,1970生,河南南阳人,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访问学者。湖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会理事,中国诊所法律教育委员会常委。主要从事经济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1992年本科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同时留校工作;1999年研究生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博士毕业于武汉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1998年被评聘为讲师,2004年被评聘为副教授,2005年获得硕士生导师资格。2006年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法学院方访问学者;2007年5月被洪山区人大任命为洪山区法院第一民事审判庭副庭长。2007年12月被任命为法学院实践教学中心副主任,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副主任。2008-2009年在美国太平洋大学麦克乔治法学院攻读法律硕士,顺利毕业。
  在《中外法学》、《法学杂志》、《湖北财税》、《河南师范大学学报》、《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法学评论》、《理论月刊》、《法商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20多篇,有1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教材《社会保障法》副主编;参编《劳动法》等教材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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