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沙龙之浙江温岭虐童案

作者:2012/12/13 12:00浏览次数:2114

 
学术沙龙之浙江温岭虐童案
  暨2011年成功举办了第一期学术沙龙后,2012年12月13日,在文清楼一楼会议室,法学实验室举办了第二期学术沙龙活动,这次活动的主题是浙江温岭虐童案。出席活动的嘉宾老师有王均平、韩桂君、彭峰、郭倍倍;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10级与09级的同学参加了活动。
首先,王均平主任发表了讲话。他说浙江温岭虐童案引起了很大争议,对此案不仅可以用法学的知识分析,也可以用其他学科的知识分析。在全国开设法学专业的院校多达四百六十多所的情形下,法学毕业生的就业率排在倒数第二。法学教育是要重理论、学术,还是轻实践、职业,这些问题都要回到大学校园的教育寻找答案。这种讨论实践案例的学术沙龙活动,可以为法学人才的培养模式找到新路。
  之后主持人宣布讨论正式开始,先由项检同学介绍了基本案情,之后郑娇从构成要件、责任类型、责任主体三个主体对民事侵权关系进行了分析,其次介绍了国外儿童保护经验,以及我国现有法律在解决未成年人保护问题上不足与完善。郑娇发言完后,现场同学进行了两分钟的自由讨论。讨论结束后,吴艳亭同学、颜月明同学、龚思源同学、罗男同学、王根源同学相继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现场气氛活跃。在场老师也积极地参与到讨论当中。第三部分,由吴楠从“虐童罪”要不要入“刑”进行探讨,内容包括:(一)现有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和虐待罪能否对本案进行规范;(二)从正当性和可操作性两个角度分析“虐童罪”是否应当入刑。
  最后彭峰老师、郭倍倍老师及韩桂君老师分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彭峰老师从法解释学的角度分析了温岭虐童案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寻衅滋事罪的理由。对是否应该设立“虐童罪”,彭峰老师认为这存在一个立法论的问题,但当前设立新罪名是不合适的。郭老师从该案的程序、证据等方面对本案进行了梳理。他强调刑法解决的是普遍的问题,现象不够多,立法没有依据。韩老师则从处理本案的方法、政府对儿童的保护及国外对儿童保护方面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活动接近尾声,现场老师对本次活动进行了高度的评价,认为这是一种理论结合实际、对法学教学方法的新探索。学术沙龙活动在大家的掌声中顺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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