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临时借用申请表

作者:admin2017/02/28 12:00浏览次数:6615

老师、同学您好,法学实验教学中心文泓南楼的开放时间为 :教学第一周至第18周,每周周一至周五,每天08:00——18:50,法定节假日除外。

法学实验教学中心文泓南楼实验室的借用,需要下载“实验教学中心场地临时借用申请表”,请查阅附件。打印申请表后,按照要求填写,然后送给法学实验教学中心文泓南楼309李琼老师处。涉及非开放时间借用场地的,请下载“法学实验教学中心非开放时间借用申请表”和“安全责任书”,并打印,按照要求填写,请注意负责老师要在安全责任书上签字,送到文泓南楼309李琼老师处。


   模拟法庭二和模拟法庭三的借用申请下载“法学实验教学中心模拟法庭借用申请表”,并联系熊老师(办公地点:模拟法庭合议庭,电话88386180)。

注意事项:

1.请务按照要求下载相应表格,并填写完整,无相关内容注明“无”,切勿空置;借用事由、主讲人、合作方、参加对象等务必表述清楚,否则不予办理。

2.实验教学场地专用于法学实验教学、学术活动及学生素质活动,借用场地做其 他用途,需经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专门审批。场地使用完毕应当恢复原状,并认真清扫干净(309有工具);不当使用, 造成设备损坏,照价赔偿。严禁借用中心场地进行非法活动及任何盈利性活动。

3.凡借用时间、事由、参加对象等主要信息发生变更,必须重新提出借用申请; 借用取消,须及时持本表复印件到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办理注销手续,否则此后将不予准许该申请人借用本中心场地 。

4.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会例行检测多媒体设备运行状况,但因人员及经费问题,无法 确保及时处理任何多媒体故障。对此,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不承担相应后果。

5.全天固定使用场地者需要提交清洁值班表,每月的训练情况报告,活动/比赛结果 总报告、新闻及图片;当出现突发紧急情况时,全天固定借用场地者有义务配合暂时让出借用的场地。

6.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只借出实验室场地,不提供纸杯、纸、矿泉水等相关活动用品 。

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场地借用申请表.doc

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场地非开放时间借用申请表.doc


非开放时间使用场地安全责任书.docx

法学实验教学中心模拟法庭借用申请表 .doc






版权所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文治附楼三楼    邮政编码:430074    站点访问量: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