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学科建设丨中南法援15级案例分析会圆满结束

作者:撰稿 | 程海威 排版 | 区国澄 负责人 | 潘怡辰2017/10/26 05:21浏览次数:48




案例分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雅教育项目自开展以来,一直秉持着“博学优雅、公民精神、国际视野、技能卓越”的教育理念。为更好地推进学校建设法学一流学科,博雅教育项目于实践教学中不断探索,将法律援助支援服务工作与实践教学紧密结合,在案例分析会中感受司法变革,提高自我学术水平。

20171022日晚7点,中南法援2015级志愿者案例分析会在文澜204顺利召开。会议由周三值班组组长楚孔杨主持进行,韩桂君老师出席并指导了本次会议。

首先,15级志愿者宁新波同学对法援值班日常值班规章制度内容进行简要说明,并强调各志愿者应在案件办理业务与日常值班中严格遵循该制度及《法援业务规范》相关要求,维护内部秩序,提高业务效率,为我校双一流建设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志愿者韩雪同学简要介绍了第一个案件:20164月至今,当事人因楼上房屋漏水导致地板、墙面大面积损毁。当事人希望志愿者为其代写文书并出庭,帮助其获得合法赔偿。且因赔偿费用不及鉴定费用,当事人表示不愿先行鉴定。其后,志愿者们以以下两个争议为焦点展开讨论:

 ①实际损害虽然已经发生,但在维修费用不明确的情况下,如何确定赔偿费用金额?

 ②开发商、物业与楼上住户是否均可作为本案被告并向其请求赔偿?

关于争议一,周三组提出应当参考当事人的心理预期赔偿金额;关于争议二,周二组、周四组、周五组均认为可将三者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但就当事人房屋受损害部分是否属于物业公司负有检修义务的“共有部分”这一事实问题产生争议。周一组提出立案后,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鉴定费由申请人预交,最终由败诉方负担。

短暂休息过后,志愿者崔凯旋同学介绍了第二个案件:20174月,当事人与外卖员于我校东门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外卖员是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与该外卖公司系劳动派遣关系。当事人希望获得侵权赔偿,请求中心志愿者为其代写文书。随后,志愿者们围绕“当事人是否有权请求的赔偿数额之确定”的问题展开讨论。各组志愿者分别对当事人提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误工费的事实与请求权基础提出各自看法。

对于以上案件的讨论,韩老师提出案例分析会意义在于:承办人通过陈述案情训练清晰的逻辑清晰和有法可依的表达,各位志愿者则通过个案学习法条与诉讼策略;并建议代理出庭的志愿者应当及时反思并向其他人分享心得,在反思中提高自己的法律专业能力,同时通过分享培养团队精神。

最后,志愿者李帅聪同学向大家分享了九月在江夏区山坡法庭代理出庭的经验,他提出应当在开庭前三天左右再次联系当事人确定开庭相关事宜,再次确认准备好代理词等诉讼文书,在庭上应做好当事人可能发表的于己方不利的自我陈述并灵活应对。

至此,本次案例分析会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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