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系列活动开幕式暨《仲裁法》修订讲座顺利举行

作者:2022/05/03 02:15浏览次数:16


通讯员(李心雨 王雨可 周琰)428日晚,仲裁法系列活动开幕式暨“商事仲裁:阳光、乌云和雨露——以《仲裁法》的修订为背景”专题讲座于文泰楼模拟法庭(二)成功举办。本次讲座邀请律师与公证学院执行院长王永强担任主讲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湖北分会品牌主管刘乐阳担任与谈人。CIETAC湖北分会主管杨爽,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主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霍琳律师,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郭川阳博士,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夏爱华律师;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姜继翔、曾成龙、杨栖原律师、魏寒月,律师助理汤梦、邓培、王冠军;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宋昊律师,上海星瀚(武汉)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法律诊所教学团队曾祥明老师等参与本次讲座,众多法科学子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到场聆听学习。

本次活动由法学实验教学中心执行负责人疏义红老师主持。开幕式伊始,疏老师受法学院副院长李俊委托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衷心祝愿仲裁法系列活动取得丰硕成果。

刘乐阳主管随后致辞。她首先阐明仲裁的意义,仲裁作为国际通用的纠纷解决制度,在促进国际经济交往、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本次系列活动举办的“仲裁文书制作大赛”契合时代要求与改革方向,对仲裁事业发展、提升仲裁公信力起到了促进作用。她详细介绍CIETAC的发展情况、专业实力、组织状况,指出CIETAC以高端仲裁的服务品牌、先进严格的管理制度和专业高效的办案风格,在世界仲裁机构中卓有名声。刘乐阳主管表示,CIETAC湖北分会愿与我校在交流互鉴中共同进步,为案件当事人提供一流的国际水准仲裁服务,向社会传递法治、公平、正义、诚信的精神。


接着,郭川阳博士发言。他表示,本次系列活动有利于丰富仲裁相关知识、完善学生职业初期支持。同时,他结合自己的从业经验,指出仲裁与审判两种纠纷解决途径各自的特色,并强调加强重视法律人的仲裁素养培养的重要性。

霍琳主任在发言中指明,仲裁是一种和谐的纠纷解决方式,有着专业性与高效性的特点,希望同学们通过本次仲裁法系列活动,深入了解仲裁相关知识,并提升实践运用能力。

随后,“商事仲裁:阳光、乌云和雨露——以《仲裁法》的修订为背景”专题讲座正式开讲。王永强院长饱含着对仲裁事业的深厚感情,生动阐述商事仲裁的本质,以自力救济、他力救济、私力救济以及公力救济的利弊为切入点,指出商事仲裁具有民间性、自治性、可执行性的特点,仲裁制度在定纷止争的过程中,展现出自愿、专业、效率、公平、保密、和谐的优势。通过分析存在的行政化、司法化、地方化等问题,指出仲裁法的修订是现实要求。王永强院长着重分析本次仲裁法修订的主要争议及立法选择,从法律定位、仲裁员选任、仲裁管辖、仲裁方式、司法监督等方面分享了学术观点;最后,他形容我国仲裁事业是“喷薄而出的朝阳”,通过坚持仲裁独立品格,铸造仲裁公信力并提高国际化水平,我国仲裁事业将发展壮大。

在研讨环节,夏爱华律师、郭川阳博士、霍琳主任就仲裁案件处理、理论支持、救济途径等问题,与王永强院长展开讨论。

而后,刘乐阳主管进行仲裁文书竞赛赛前辅导。她围绕ClETAC仲裁规则,从被申请方代理意见与申请方代理意见撰写入手,细致讲解基本写作框架,指出总裁文书应当具有条理性、规范性和适用性。刘乐阳主管通过展示具体的仲裁文书,详细介绍仲裁文书的组成部分,包括基本信息、案件受理情况、仲裁庭意见、裁决结果等内容,并强调严谨态度与踏实写作的重要性。

现场嘉宾与同学们积极参与讨论,在活跃的气氛中,同学们对仲裁专业知识与竞赛构思有了充分收获,加深了对仲裁法革新的认识。

讲座结束后,嘉宾合影留念。本次仲裁法系列活动是靠近、认识、践行仲裁法的一次宝贵机会,由我校法学院与ClETAC湖北分会共同主办,法学实验教学中心、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共同承办。同学们参赛热情高涨,有50组共150名选手报名参赛。赛事活动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选手运用组委会提供的真实案件(当事人信息适当保护),将在我校自主研发的ISPER实验系统上进行模拟仲裁活动,提交仲裁代理意见与仲裁裁决书并进行评审后,将组织仲裁庭现场展示活动。期待参赛同学充分准备,展现法科学子的动人风采。


商事仲裁:阳光、乌云和雨露 -新闻稿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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