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彰显律师职业伦理与职业技能的深度融合

作者:2023/12/10 03:23浏览次数:10


(通讯员 吴宙霖)2023121下午,为构建法学新型思政教学模式、持续创新法学实验教学特色,同时也为了深化法硕学生对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实务技能的认知与理解,受《法律谈判》课程任课教师、我校法学实验教学中心秘书长邓晓静老师的邀请,湖北敬卓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林晓璐律师以“刑事案件的有效辩护”为专题,为我校2023级法本法硕的同学进行了授课。

林晓璐律师是我校校友,虽毕业多年,但始终和母校保持着密切联系。林律师表示,在中南大度过的大学生活是她人生中值得珍视的四年,中南大法学院在她心里播下了法学魅力的种子,引导着她成长为一个正义、善良的法律职业人。饮水思源,怀着一颗感恩之心,林律师这些年来持续为母校的法硕学生授课,向同学们传达自身对律师职业伦理的体认和法律实务技能养成的认识。

本次实验教学,林律师在引言阶段从实际入手,以生动直观的方式向大家介绍了律师的职业属性。她认为律师必须尊重人的生命、自由和尊严,律师的工作不是对案件材料和法律规定进行简单陈述,而必须站在委托人的立场理解委托人的诉求、疏导委托人的情绪、正确引导委托人的观点来伸张法律正义,让委托人真正感知法律的力量、社会的公正!林律师还介绍了律师职业面临的现实状况以及选择该职业前应思考的一些问题,告诫同学们有针对性地规划以后的职业发展道路。

进入讲授主题后,林律师首先强调,合理接待委托人是每一位律师的必修课。她指出:在接待的过程中,委托人能够直接感受到律师的专业水平,也是提升委托人对律师信任度的一个重要途径。林律师询问大家是否熟悉刑事辩护流程,在同学们踊跃回答之后,为了解答得更为详细与完整,林律师先后与两位同学通过角色扮演的方式展示了律师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互动之后,林律师解析了接待当事人需解决的三个问题:是怎么样、会怎么样、要怎么样;并从“接待、会见、提出初步的法律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阅卷、案例检索、确定辩护意见、文书撰写、沟通、开庭、认罪认罚”等十个方面,向同学们系统且详尽地梳理了刑事辩护的全流程。

然后林律师结合5个真实的典型案例,通过自身的办案经历,为同学们分析了有效辩护的方法:在无罪辩护项下,林律师借助其亲办的“施某挪用资金案”向大家介绍了“四步辩护法”,即投石问路、躬身力行、拨云见雾、把握痛点。之后又以“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引出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一系列知识点;讲授有罪辩护时,林律师细致介绍了其办理的“李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以辨析罪轻辩护与轻罪辩护的辩护策略。林律师还以该案为切入点再次强调一位优秀的法律人应当具有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在办案中捍卫法律价值、寻求自身的社会价值,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林律师以传授刑事辩护技巧为目的、以宣扬法律正义为意旨,通过多种实验性的教学方式调动了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大家纷纷表示此次授课激发了自身对律师职业的兴趣,增进了对刑事辩护的理解。

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是我校法学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双师授课的教学模式不仅传授给同学们法学专业知识和法律职业技能,更从做一个懂感恩的人、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的层面引导着法学学子正确看待法学、学习法学。林晓璐律师的授课正是这一实践性教学指导思想的深刻体现,深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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