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法律实践技能大赛方案

作者:2018/04/17 02:56浏览次数:806

第一届法律实践技能大赛方案


一、竞赛宗旨

在课堂上实验,让专业知识鲜活起来;

在竞赛中实践,将职业技能运用出来。

二、竞赛项目

竞赛分为线下和线上两大类

线下竞赛项目:法律英语演讲比赛、法律笔录比赛

线上竞赛项目:法律课堂教学实验竞赛

(一)线下竞赛

1法律英语演讲比赛

1)参赛对象

全校法学专业学生,包括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2)竞赛语言

法律英语

3)竞赛方式

参赛选手自定与专业相关的主题,时长5——10分钟,要求脱稿。

 2、法律笔录比赛

1竞赛对象:针对法学、公安学本科一年级和本科二年级的同学

2竞赛规则:选手在电脑前观看一段庭审视频,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视频的法庭记录或者仲裁记录。提交文稿后由评委根据记录的质量评定奖项。

(二)在线竞赛

1、法律课堂教学实验竞赛

1)参赛对象

全校法学专业学生,包括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2竞赛方式

参赛者以课堂实验小组为团队参赛。每队选手提交201711起至比赛开始之后在法学实验教学系统(LETS)中完成的法学课内实验项目成果参与评比。实验类别包括立法、执法、诉讼和非诉实验。

成果包括曾做过的课内实验任务又重新完善的实验项目、已完成的课内实验项目以及本学期新建立并能按期完成的课内实验项目。评委根据选手提交的实验报告等成果予以评比,评出相应奖项。

3)实验成果格式

纸质版与电子版的实验报告(实验报告中包含课程指导教师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一)。

三、竞赛日程

         (一)参赛方式

         1、报名时间:417日—427日,工作日8:00——18:30

         2、报名地点:法学实验教学中心309办公室(文治附楼)

         3、报名方式:线下报名。有意向参赛的同学请下载报名表(附件二),填写完毕后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至上述报名地点。

        4、报名状态及比赛安排通知:将于57日—511日在法学实验中心官网公布,不会通过短信提醒。请各位报名同学密切关注法学实验中心官网公告。因故没有及时查收导致无法按时参赛的情况视为自动弃赛。

5、举办单位对本次比赛项目及内容享有最终解释权。

(二)竞赛时间

1、竞赛时间:514日至525

2、提交在线实验成果时间:525日以前。

(三)评审

法律英语演讲比赛组织评委当时评审。法律笔录比赛和在线竞赛组织评委另行评审。

四、举办单位

主办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

协办方:武汉市中南北辰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五、奖项设置

每个竞赛项目按照评委的评分决定成绩,评出团体及个人的一、二、三等奖若干名。所有的参赛选手都会颁发参赛证书,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

六、竞赛经费

本次竞赛经费主要包括竞赛费用和获奖者的奖励。

附件一.docx

附件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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